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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牛奶篇

2022-01-28 09:05浏览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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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在《2022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中,对本年度抽样/检测的总体要求及检验结果应用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小编针对“牛奶”抽样和检测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

一、抽样要求

1. 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

2. 按照四个季度均匀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3. 检测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

二、检测要求

1. 牛奶中规定的检测项目

β-内酰胺类、阿维菌素类、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

注:磺胺类药物的检测至少需包括: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嘧啶、磺胺喹噁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噻唑。

与2021年相比,检测项目减少了“β-内酰胺类+阿维菌素类”、“四环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两项。


2. 牛奶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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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临时限量规定,适用于本年度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执行;推荐检测方法由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另文发布。


与2021年相比,氟喹诺酮类检测方法的检测限(或定量限)表示有所变化(表中蓝色标注,检测方法无变化),其余均无变化。



写在最后:

本文仅梳理通知中的部分内容,查看全文可点击 

http://www.moa.gov.cn/xw/bmdt/202201/t20220125_63876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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